勐海边防大队“3+3”工作法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作者 :胡兵 来源 :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10

  勐海县公安边防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以三个到位、三个结合、三项建设 “3+3”工作法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一、坚持“三个到位”,构建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方联动,协同作战”的方针,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大队党委把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做到常分析、常排查、常检查、常回访,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种制度、措施落实。二是及时预警到位。按照社会影响、危害程度、紧急情况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红、橙、黄、绿四个等级,根据不同情形,及时预警。西定、布朗山所围绕辖区林地归属权、土地纠纷等引发的纠纷进行重点跟踪掌握,主动跟进疏导,实现了辖区矛盾纠纷100%预警。三是责任分解到位。明确领导小组在社会矛盾调处的任务分工,以地域归属为原则,实行重要纠纷和重点信访对象领导包案负责、民警村官具体实施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形成分工清晰、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二、注重“三个结合”,找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地段不间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一是集中排查与日常调解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梳理归类、定性分析,集中时间和力量“挂牌”调处,逐一跟踪督办,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重点化解与源头预防相结合。对辖区重点矛盾纠纷及其原因进行深层次分析,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联合做好化解工作。同时,推动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多管齐下的矛盾纠纷源头防范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的监控和防范。三是矛盾纠纷调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加快“三项建设”,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一是建设多元化调解组织。按照部门、单位和社区等职能和业务管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派出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群策群力,共同商讨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建设规范化调解室。依托辖区警务室、警务与群众合署办公室,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规范定期排查、协调会议、交办督查、情况报告、台帐管理等工作制度。三是建设专业化民警队伍。派出所抽调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民警专门化解疑难案事件,作为普通案件办理的补充力量,提高调处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调解力量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先后邀请驻地司法局、公安局调解专家开展2次视频授课,对31名民警村官进行全面调解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