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戒毒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 :张锐荣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30

    勐腊县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的同时,把推进戒毒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平安工程、和谐工程,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大事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康复人员戒断巩固率和就业安置率均居全州前列,多次受到省、州禁毒委的表彰。
源头防治  加强管控

勐腊县坚持源头预防,着力强化社会面监管力度,加强对辖区宾馆酒店、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经常性检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和化学品管理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吸毒人员违法使用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毒品专项整治行动,对新滋生吸毒人员早发现早救治,对毒品犯罪露头就打,对吸贩毒窝点暴露就端;以宣传《禁毒法》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场)、进单位、进场所等活动,使全社会参与禁毒的意识普遍增强。
   
着力解决管控难、巩固难的问题,明确全县各派出所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责任单位,落实派出所社区民警负责辖区涉毒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健全乡镇(农场)专职人员、社区民警、村委会、村民小组、家属“五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对每个社戒社康人员实行包责任、包安置;采取跟踪管控、家访、定期尿检、就业安置等有效措施;对“三无”吸毒人员采取情况交流、异地检测等措施,实施动态监管;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监管系统、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实时掌握吸毒人员现实表现等信息;强化社区民警、专职人员上门走访、定期回访工作机制,对被解除强制戒毒和责令社区戒毒人员,由社区民警负责上门走访,并督促其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报到,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由社区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走访,掌握戒毒人员现实表现,落实就业安置情况;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纳入派出所和社区专职人员考核体系,严格奖惩。
   
为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正常开展,县禁毒委专门安排人员参加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并采取分散指导和集中培训的方法,对全县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门业务指导、培训,使全县所有专职人员熟悉、掌握工作职责和流程,对吸毒人员做到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与此同时,结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实际情况,投入经费,统一印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戒毒康复人员台账,分发到各乡镇、农场,做到社区办公室有挂图,辖区吸毒人员有统一台账。      
人文关怀  真情帮扶

为使吸毒人员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勐腊县积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协调企业接纳安置和鼓励自主创业。运用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引导自主创业等方式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问题,提高就业安置率,严控复吸率;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创业及生产提供服务和税费减免,将家庭困难的戒毒人员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与各乡镇(农场)签订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责任书,各乡镇(农场)与村委会(生产队)签订责任书,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的责任体系,使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成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康复人员就业技能,2014年共开展就业培训6300人次。
    
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面集中安置点。将勐捧农场管委会确定为勐腊县戒毒康复就业安置基地,把金凤、马鹿塘两个生产队确定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试点,明确场、队、小组职责和任务,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辖区戒毒康复人员全部纳入到社区戒毒康复就业安置范围,对吸毒人员完善各种台账、签订就业安置协议、安排割胶岗位;对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向全县推广,目前4个农场所有戒毒康复人员已全部纳入到就业安置范围;乡镇则以推行家庭土地承包为安置形式,安置戒毒康复人员从事种植、养殖和务农,同时扶持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自主创业、自主就业;社区居委会则根据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协调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并鼓励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     
整治农村  探索经验
     勐腊县委、县政府在勐腊、勐捧、勐伴3个镇创建农村禁毒工作“试点村”,力争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禁毒工作的新路子,由此带动、辐射全县农村毒品整治工作。县禁毒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3个镇,在补过、曼赛龙、南奔3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禁毒“试点村”。
   
以强化禁毒宣传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以打造“两个招牌”为平台,推动农村无毒工作的巩固和创建。一是积极推广文明村,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动村建。二是确定“禁毒试点村”,在加大力度排查、收戒、打击吸毒犯罪的基础上,依靠群众,强化基层组织力量,力推禁毒“村规民约”执行,有效提升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