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制机制改革

作者 :陈立新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12

    自201455日起,景洪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城区治安防控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多警种、多力量为主体的专业化、网格化、扁平化治安防控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下沉到景洪城区派出所,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抓获率,可防性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推进,“两抢一盗”等多发性街面侵财犯罪与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  

整合警力资源
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

州、市两级公安机关采取精简机关、选派、抽调民警等途径,下沉警力充实城区一线,使警力向案件多发的时段、路段和部位延伸。其中,州、市局特警、警犬大队整合为一支机动力量,开展武装巡逻、设卡查缉、处突备勤等工作。禁毒、刑侦、交警等业务警种下沉到派出所和交警事故中队,开展对应案件侦办工作。这一模式,使景洪城区每天保证有370余名警力投入街面开展巡逻防控、社区管理、案件侦破等工作。
   
同时,建立和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集GPS车辆定位、350兆集群指挥、警务地理信息系统、社会面治安视频系统、视频图像巡查、情报信息研判等指挥系统为一体,实现对路面巡逻警车、巡逻防控小组和警务室执勤力量的点对点指挥。根据警情动态,实时调配警力、车辆,实现统一指挥、联动作战,确保迅速反应,基本实现了“警务与警情同步”,实战能力明显提升,警情大幅下降。
   
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景洪城区违法案件报警数环比下降17.3%,同比下降15.6%;刑事案件发案数环比下降18%,同比下降19.6%;两抢、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等侵财性案件环比下降19.7%,同比下降18.4% 

创新警务模式
大力打击街面犯罪

在景洪城区,按照派出所辖区划分为5个防控责任区,共建立15个治安执勤点、5个移动警务室。建立完善涉及城区医院、车站、广场、景区、学校及人员流动较大的城中村出租房集中地等重点场所的固定警务室、6个交警查缉点、4个出入城查缉卡口,形成城区防控全覆盖。以城区出入口、交通要道和案件多发地段及周边区域为重点,以执勤点、警务室为依托,辐射周边路段和地区,开展24小时巡逻防范工作。针对街面“两抢”类侵财案件多发的实际,构筑“看住点、守住线、管住面”的全面防控格局,构建“135”分钟警情快速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在城区派出所实施动态警务、实时警务、实效警务,将倒班制、夜班制、弹性工作制三种勤务模式相结合,把警力向案件多发的时段、路段和部位延伸,建立健全治安警、交警、特警、边防武警和群防群治“三支力量”相结合的网格化、全天候巡逻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街面。
   
同时,在州局刑侦、特警、边防武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城区展开武警、特警、警犬常态化联合巡逻机制,不断增加街面、路面的有警密度和有警时间,震慑违法犯罪,确保各类警情在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的同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得到很大提升。
   
创新警务模式以来,同比破案数上升19.08%,抓获嫌疑人数上升43%20145月至今年2月,命案实现了全破,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以“打团伙犯罪,打流窜犯罪,破系列案件”为重点,向“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展开凌厉攻势,打掉团伙23个共76人,收缴并返还了大批被盗抢的摩托车与财物。

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科技实战防控能力显现   

    景洪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天网”城市视频监控工程建设,并将这一系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终考核项目,在全市各单位、企业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3100多个全面覆盖街面、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要路段的高清摄像装备,启用1000余台身份证读取仪,启动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违法犯罪的发现率和现场抓获率,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明显增强。自“天网”工程建设以来,已为1000余起案件提供了视频监控录像,在140余起“两抢一盗”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针对景洪旅游地区交通不畅,完善和增加了多个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201461日,启用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严厉整治交通违章行为,取得明显效果。查获涉嫌套牌、假牌车辆207辆次,破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6起。

加强公安基础工作 
推进社区防范和群防群治

    借助警力下沉的契机,该局把社区民警从派出所日常的值班备勤、巡逻防控中置换出来,推动社区民警真正沉到社区、扎根群众,集中精力开展人口管理、情报收集、治安防范、消防检查、矛盾纠纷排查等基础工作。督促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电力、通信、金融、邮政等要害部门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力量建设。以社区治保组织、保安、专兼职联防队、内部保卫组织为依托,与单位、小区、行业场所等部门保卫力量建立24小时工作协作机制,以便第一时间获取辖区治安动向。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防工作,深入挖掘社会各种资源力量,大力动员、发展辖区居委会(街道办)、行业场所、基层民兵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巡逻守护、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多种形式的防范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同时,公安消防警力下沉到派出所指导消防工作,协助组建消防中队,进一步夯实了派出所消防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