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六个突出”推进平安建设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景洪市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08

    今年以来,景洪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六个突出”大力推进平安景洪建设。

一是突出抓实队伍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认识其重大意义,打造一支“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司法行政队伍,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推动全市平安建设发挥司法行政队伍力量。

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该局印制并发放了一系列针对于不同类别群众法律需求的宣传册(单)、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借助少数民族传统节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各类宣传日,向群众宣传涉及依法维权、防毒防艾、社会治安、法治动态等方面的法治知识,并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行”等多样性法律宣传活动。

三是突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惠民”活动,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突出守住“人民调解”防线。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加大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力度,全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和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突出落实重点人群的管控措施。认真落实衔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管控,进一步规范衔接工作的流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衔接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衔接管控,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乡镇(街道)安置帮教机构形成了一人一档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司法所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围绕社区矫正“衔接—交接—矫正—监管—帮扶—回归”的工作流程,重点加强 “六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无缝对接”。

六是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标准化司法所和国门司法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多方协调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