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五举措”扎实推进“平安市场”创建工作

作者 :肖凯雄 来源 :州社管综治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02

2014年,全州工商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创建主题,不断拓展平安市场创建领域,扎实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我州“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州、县(市)及时成立了“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登记注册,强化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确保场内经营户100%有证照和100%亮证经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短斤缺两、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行为。

       三是加强巡查频率,确保食品、农资等重点商品消费安全。加强市场巡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重要商品台帐建立率100%和索证索票率100%;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销售未检疫、无认证标志、有毒有害、超期变质、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农资产品等行为,确保消费安全。

    四是加强督促引导,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要求审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定期对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责任制度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定期对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农资等重点商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消费维权,认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打击无照经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截止2014年底,全州共评定县(市)级平安市场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