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3年州庆、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12

州庆、春节双节将至,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为保障全州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现针对州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出如下风险预警提示。

致广大消费者:

(一)食品采购要留心。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自制食品要规范。食品原料要洗净,加工用具和食品原料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调时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不购买、食用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长江鱼鲜;不饮用私人酿制的“三无”白酒。

(三)外出就餐要谨慎。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合法资质、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馆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四)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我州春节有吃杀猪饭的习俗,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自觉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切实加强备案管理,认真落实“谁备案、谁负责”的要求,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卫生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虚假宣传要警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选择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认准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存正规销售凭据。要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致食品生产经营者:

(一)严把原料关,做好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

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履行索票索证义务,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酒水不得使用,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验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二)提前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需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

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当提前做好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节日期间健康饮食小贴士:

(一)饮食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

(二)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

(三)食物多样,不单调。要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

(四)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6岁以上儿童日均饮水量建议在800-1400毫升,成人在1500-1700毫升。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每天不超过低度白酒(38度)50毫升(约1两)所含的酒精量为适量,或饮用葡萄酒不超过150毫升(约1杯)、啤酒不超过450毫升(约1瓶)。

(五)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

    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1234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