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来源 :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10

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的要求,经州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开展西双版纳州“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全州政法系统在职在岗干警,重点向一线执法部门倾斜。
  (二)评选条件
  政治思想方面:信念坚定,政治过硬。
  业务工作方面:爱岗敬业,业务过硬。
  执法行为方面:秉公执法,敢于担当。
  为民服务方面:执法为民,作风过硬。
  廉洁自律方面: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评选方法和时间

  (一)提名方法。经各地、各政法机关组织推荐,具备信念坚定,政治过硬;爱岗敬业,业务过硬;秉公执法,敢于担当;执法为民,作风过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条件,推荐产生15名候选人。
  (二)投票方法。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微信投票和报纸投票三种形式,其中网络投票占40%,微信投票占30%,报纸投票占30%。经公开投票,最后产生10名正式人选。具体投票方法如下:
  1、网络投票:登录西双版纳长安网“2014年度西双版纳‘十佳政法干警’评选”专题对您支持的人物直接投票,同一个IP每天只能投10票,多投无效。
  2、微信投票:添加关注西双版纳警方微信公众账号(账号:xsbn110),进入“2014年度西双版纳‘十佳政法干警’评选”专题对您支持的人物直接投票,同一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投10票,多投无效。网络及微信投票若发现刷票行为,则视为无效票。
  3、报纸投票:将刊登在西双版纳报上选票剪下,并将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一张选票只能选10名候选人,多选无效,选票复印无效),寄信件到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邮编:666100。
  (三)投票时间。本次评选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1月12日17:30分止,报纸投票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 “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办公室成员从州级政法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