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第四督察组到我州开展督察工作

作者 :尹 冬 来源 :州委依法治州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30

9月28日至29日,以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同志为组长的省委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第四督察组一行4人,对西双版纳州委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进行督察。

28日,督察组听取了景洪市委、市政府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与景洪市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深入景洪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花卉园社区、勐罕镇曼搭村委会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曼春满佛寺法治宣传点进行了实地督察29日上午,督察组听取了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关于西双版纳州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州市相关台账资料。

督察组我州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认为西双版纳州委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领头雁”效应发挥充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推进措施到位,宣传平台多样,宪法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有效融合;宣传工作重点对象明确,分类抓实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宪法实施有力度,民族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宪法宣誓等工作有力支持了宪法在民族地区的实施;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边疆特色鲜明,边境一线宪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有广度、有深度,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

督察组要求,紧紧抓住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一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学习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总结提炼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经验,全面反应依宪治州工作成效;进一步抓实四个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进一步强化宪法实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系统地推进宪法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