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圆满完成“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

作者 :卢再兴 来源 :州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1-10

  2013年,州法院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团结、干事、学习、正气”工作要求,在院党组班子的领导下,以省高院“作风改进年”为契机,经过全体干警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平安西双版纳、法治西双版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对涉毒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同时,加大对涉毒案件的财产刑处罚,并对部分严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判令限制减刑。妥善审理经济领域纠纷,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对不当行政行为,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494件,同比上升7.87%,审结1351件,结案率达90.43%,完成了年初定下的结案目标。为此,州法院对杨斌、李燕等7名在办案中成绩突出的审判员授予“办案能手”称号。
  ——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为社会增添和谐能量。在案件审理中,州法院始终结合案件基本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方法,发挥调解和解机制优势,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缓解审判压力,增进社会和谐,节约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权益。如在审理李某、王某等四被告人故意伤害罪一案时,州法院刑一庭审判员经过多方努力,通过辩护人、委托代理人与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家属、亲戚等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达成赔偿各项费用402236元调解协议。陈某的父母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民事案件审理中,州法院坚持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采取实地调查、取证、测量,少数民族法官参与,积极争取外部有利因素等方式展开调解工作。2013年,共调解、撤诉216件,调撤率为34.07%,州法院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吕勇、陈瑜等2名审判员授予“调解能手”称号。
  ——不断强化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州法院统一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指挥,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定期发布执行工作动态分析,提高执行效率。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工作,为确保被执行的党政机关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定时督促、询问,目前已按期履行完毕2件。同时,大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劳动社保、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络,着力构建多方共同治理执行难的格局。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6件,总标的1.73亿元,执结43件,执结率76.8%,比去年同期上升12.33个百分点,执结标的8724.09万元。州法院对在专项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工作成绩突出的岩永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提高便民利民举措。州法院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到审查、立案一站式,告知一次性,对来访人员做好诉讼引导,在符合立案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完成起诉。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予以缓交诉讼费24件164296元。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权利,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件,办理完35件。遵循法院自查在前,检察院纠错在后和实行诉、访分离的基本原则,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一年来,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8件,办理上级领导交(督)办件7件,排查出涉诉信访积案15件。州法院对陈福兴、吴磊等8人授予“服务之星”称号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法院公信。一是公开诉讼流程、法律文书格式、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开庭公告,做好程序指导工作;二是在审理过程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努力让当事人打明白的官司;三是重视律师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障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广泛联系群众的特点,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审案件审理的比率,增加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四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开庭公告等,畅通民意沟通信箱,使网站成为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五是精心组织阳光司法庭审活动,针对西双版纳州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选取5件案件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到乡镇巡回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近万名当地群众参加旁听。州法院对一年来在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卢再新、曹雪红等2人授予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发挥警务保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州法院法警支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押解、看管、值庭、送达、执行、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一年来,保障本院、省高院、最高院刑事审判工作出动警力350余次,值庭860余次,提押被告人1600余人;巡查办公楼600多次,安全检查来访人员17183人,处置突发情况1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47次,送达起诉书522份。州法院对在警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罗政、杨洪祥等2人授予“警务能手”的称号。
  ——充分发挥考评引领作用,提高队伍司法能力。组织全院干警培训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并进行考试排名评比,提升干警业务素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分东西两条线,通过9天6000多公里紧凑行程,走访省内13个中级法院、3个基层法院和昆明政务中心、杨善洲林场,并与13个中级法院进行座谈交流,学习了先进、开拓了视野、强化了意志。组织业务庭进行庭审竞赛,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组织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和审委会记录比赛,进一步提升书记员业务技能。组织审判员进行法律文书评比,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写作质量。经过精心的评比打分,州法院对其中成绩突出的合议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立案、审理、归档环节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实现流程实时动态监控、案件统计分析、数据查询、上诉案件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移送等功能,提高审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并从2013年7月1日起试行无纸化办公,全面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的网上流转、审批,全面运用电子签章,实现裁判文书及公文的电子签章。以勐海、勐腊为试点,进行远程开庭,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充分发挥文化建设作用,增强干警凝聚力向心力。建设院史陈列室,展示西双版纳法院60年的发展历程。举办全州法院系统第六届“天平杯”运动会,增强干警团结、奋进、拼搏、进取的精神。通过文字、图画、展板等形式增强大厅、楼道等公共区域,增加法院“法”的文化内涵。开展“我爱我的办公室”卫生评星活动,美化办公室卫生环境。推荐全院干警一起阅读《平凡的世界》、《读书》、《读者》,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使读书成为法院人的一种自觉生活方式。开展领导之间、院领导和部门领导之间、同事之间,普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建立包容、理解、平和、简单的人际关系。开展由机关党委、党支部、工青妇轮流组织的徒步、登山、走访傣族村寨等活动。完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党建工作制度,以党团活动开展促进党的建设等。
  ——加强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为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讲话,州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并要求处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发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纪检监察人员列席合议庭合议,参加重点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对超审限案件的清查。签订法官执法承诺书,明确规定法官不在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不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的请客送礼,否则辞去法官职务。成立司法巡查组和审务督查组,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到廉政文化示范村参观学习,并开展“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坚持走访纪检监察有关部门,了解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及有关的投诉反映,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教育。
  ——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提升法院效能。州法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法院“作风改进年”活动的总体部署,首先是抓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责任,确保上级党委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决定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二是抓领导作风。院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抓制度建设,用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使用、会议、休假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四是抓工作作风,严格考勤和请销假,每天8:00准时点名做操和不定期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强化监督;五是抓后勤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建立用车登记制度;六是抓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院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察和通报;七是抓群众工作,深化“四群”教育活动,选派3名农村工作队员参加新农村建设,向曼扁村老年协会和曼扁小学捐赠5万余元的文化娱乐和学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