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杨承福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1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2月5日晚,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检察长李雪松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州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精神,讨论成立州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州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要突出打击重点,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高检院的《通知》,准确把握好《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以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检察机关内部的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案件相关信息,确保从严从快办理案件。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院分管领导要忠实履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五是要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要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开展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州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