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对县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作者 :李志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1
9月4日至7日,州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孔树华带领督导检查组对县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在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时详细查看了法官检察官办公场所、庭审室,与法官检察官亲切交谈、并详细询问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的工作、思想情况,耐心听取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的座谈发言,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抽查了县市两院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了解院领导办案情况等。
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全州司法部门自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所做的工作。认为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已经完成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遴选、办案团队组建、内设机构整合、人财物上划省级统管、员额法官、检察官工资改革落实和司法责任制完善等相关工作,全州92名法官进入员额,88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并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办理案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司法责任制在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落地生根,“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已经形成,放权与控权同步加强的权力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落实,先后制定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等多项规定,建立了以案管部门总牵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法律文书签发、审核为载体的新型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对事、对案、对人监督的全覆盖,改革效果已初步显现。
督导检查组要求,全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力度、劲头不能减,要确保队伍不散、人员思想不乱,要在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好全国、全省、全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和全省州市政法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着力抓实责任制改革这个重点,深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发挥好庭审决定性作用,努力构建刑事司法新模式,要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应用融合,不断探索优化执法司法方法路径,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提高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要及时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和创新。要按照中央顶层设计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细化制度措施。三是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要特别强调统管不是直管,更不是垂直管理,而是统筹协调管理。要通过加强汇报的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切实解决司法体制改革中涉及地方保障方面的问题。四是要强化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找到政策依据,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办法。五是要进一步抓好对法官检察官、行政人员、辅助人员的分类培训工作,确保能力与所担任的工作相匹配,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