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聚景洪警方 “广”开服务之门

作者 :魏 黎 来源 :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02

“微”聚景洪警方 “广”开服务之门
——景洪市公安局开通官方微信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新阶段的新任务、新举措,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脚步。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景洪市公安局创新服务举措,经过认真筹备,于11月27日正式开通 “景洪警方”官方微信,成为全州首家开通警务微信的公安局。

开通警务微信是创新之举也是大势所趋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相互交织,为警务公开和警民交流提供了便捷化、低门坎、微成本、高收益平台。景洪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打造“大宣传”格局、畅通服务渠道。2012年度开通了“景洪警方”新浪、腾讯微博,运行一年来,发布各类信息1582条,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建议、回答咨询、解决难题472人次,拥有“粉丝”14519余人,在全州县市公安微博中活跃度最高,实现了各类网意民声与警务信息在互联网空间的邂逅、交汇、融合,逐渐形成并完善了网络化警营开放新模式。
  2013年,随着“自媒体”特别是腾讯微信app的逐渐成熟,“网络警务”脚步开始向“掌上警务”延伸,真正实现了微博与微信的优势互补。在这种形势下,及时开通警务微信,拓宽警务公开、信息传递渠道,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民生服务需要、不断提升警务运行效率和服务实战水平的有利尝试。

景洪警方“微”实力将在不断探索中提升

  以公安局名义开通微信,在全国来说,“景洪警方”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在西双版纳州却是首例。筹备过程中,景洪市公安局借鉴了多家兄弟单位警务微信成功运行的宝贵经验,最后决定以“订阅号”的形式进行报批和开通。该微信初期主要面向本地微信用户和景洪公安民警,推送以“贴近中心工作、符合受众需求”为原则的“警方动态”“警队建设”“案件通报”“温馨提示”“办事指引”信息,向微友汇报工作、加强交流。
  下一步,“景洪警方”将尝试开启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微友只需搜索公众号xsbnjhjf或名称“景洪警方”即可点击关注,接收相关信息,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