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枫桥经验”精神

作者 :鲁德彬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1-15

  11月6日,州委书记陈玉候主持召开第47次州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全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秦光荣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对贯彻落实好孟建柱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州委常委会议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与时俱进地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州委常委会议要求强调,全州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我州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上下功夫,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及时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好,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要认真吸取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建立民情责任区,落实群众工作责任制和包案负责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群众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农场和城市社区中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力量做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州委政法委于11月8日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落实杭州会议精神及州委常委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11月8日、14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赵毅先后召开政法委机关干部会和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杭州会议精神。要求,全州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州委常委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新内涵,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法治西双版纳建设,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与领会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等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边境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二是把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枫桥经验”的好做法、好传统,认真查找和整改在群众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千方百计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把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建立在牢固的群众基础之上。三是把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与平安西双版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深化平安建设, 大力推广“枫桥经验”,认真总结全州各地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更好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力推动平安西双版纳建设,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效能。四是把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与法治西双版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性法治环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五是把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西双版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实际,认真研究强化工作网络、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落实好化解社会矛盾、打击预防违法犯罪、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广泛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