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书记陈玉侯强调坚持依法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作者 :林源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08
一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造更多的新鲜经验。要更加注重发挥自治地方立法优势,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扎实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工作,用好用足国家差别化的区域支持政策,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要坚持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始终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行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继续强化维稳和反恐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要坚持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民族法规政策和民族工作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农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等“七进”活动,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泼水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加大对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宣传,让“三个离不开”思想在各族群众心中永驻,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多样化、社会化。
四要坚持筑牢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西双版纳优秀民族文化,充分挖掘、利用好深厚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宗教文化特别是南传佛教文化从善教化、凝聚人心、增进团结、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以感情浇灌团结,以文化巩固团结。要更加注重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和管理,讲好“西双版纳故事”,传播好“西双版纳声音”,让外界听懂“西双版纳语言”,凝聚民族团结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