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们要给你100块钱充话费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22

202449日中午1230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司法局

打洛司法所里来了两夫妻

进门就怯生生地问:法院在哪里?我们要起诉?

遇到什么事情了?进来慢慢说。

 司法所所长姜雨寒问道。

我们是夫妻,从红河来这边打工

在香蕉基地帮老板管理香蕉一年了

现在要结算工资

老板却不愿付我们工钱

协商不了了,我们要到法院告他们。

 

姜雨寒认真听完农民工讲述事情的起因经过,又仔细查看劳务合同,电话联系了香蕉基地的两个老板(合伙人)。经核实,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杨某某和侯某某夫妻二人一年的劳务工资按每出售一公斤香蕉0.5元提成结算,不足9万元的按9万元计算,但若因工人原因导致减产或质量不达标影响销售则只按0.4元提成结算。其实老板并非恶意拖欠工资,而是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具体金额有争议,老板说因工人不按规范操作导致香蕉生长不良,工人则认为老板在故意克扣工资,双方在电话里争执不休,均表示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为了缓和农民工夫妻的情绪,姜雨寒给他们倒了水,以拉家常的方式讲解了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时限、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方面的问题,告知在这起纠纷中诉讼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建议双方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再起诉。

 

好,姑娘,我们相信你

只要他们有诚意解决,我们就不起诉了

我们没文化,请你帮帮我们。

经过两个小时的反复电话沟通调解,基地老板同意以每公斤香蕉0.47元的价格支付提成工资,额外支付2000元零工工资,扣除此前每月预支的工资后,还需支付85300元。

工资数额谈妥了,谁知基地老板又因为由谁来支付这笔钱发生了争议。好不容易平复了情绪的农民工夫妻再次焦躁起来:

 

姑娘,算了,我看他们就是忽悠我们呢,起诉吧!

大哥大姐,你们就在司法所休息会儿

我再和他们协商一下

如果等到下午6点他们还没给你们付工资

我和你们一起去基地找他们,行吗?

 

1519分,基地老板如约将85300元工资转入侯某某银行账户。大家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姑娘,谢谢你这么努力地帮我们打了那么长时间的电话,我给你转100块钱,你去交话费吧!质朴的农民工夫妻激动地表达着谢意,坚持要给钱。

 

谢绝了农民工夫妻的“100元话费,姜雨寒把电话号码留给他们,叮嘱他们以后一定要注意看劳务合同条款,需要咨询或在打洛出现纠纷可以随时联系打洛司法所。目送农民工夫妻离开后,姜雨寒又给香蕉基地的两个老板分别打了电话,提示要规范用工行为和劳务合同,两个老板对她说:

 

姜所长,你说得可太对了,我们自己写合同就是不规范,一年来我们出现了五六起土地租赁合同和劳务纠纷,每次都是你帮我们调解解决的。谢谢你,等你组织集中培训的时候我们一定来向你学习怎么写合同!

 

以案释法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服务的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不等于劳动合同,订立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后,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成员,提供劳务一方负责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向提供劳务一方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彼此之间的关系仅体现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在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短期性等特点。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调整,如因此发生纠纷,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大家签订合同前一定清楚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合同条款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遇到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