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也要照顾好孩子”——勐腊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07

423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教育引导当事人离婚后也要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是4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勐腊法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发出的首份相关提示。

原告文某与被告黄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但因被告黄某某的不良嗜好和家暴行为,文某不堪忍受,遂向勐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于20244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鉴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互相签字确认。之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解读了条款内容,告知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双方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情感需求,携手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