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为人民

来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08

20223月,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的李玲来到勐遮法庭,一直办理刑事案件的她对法官这一职业又有了新的认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办理方式不一样,人民法庭是司法为民的最前沿阵地,面对老百姓的家长里短,更需要关注案件中当事人背后的故事。”

 

20233月,李玲受理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2018年,原告某村民小组与被告李某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民小组将320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李某某种植水稻,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一年一付,每年1230日前完成支付。20223月,因被告未结清2021年租金,原告诉至法院。李玲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被告因水稻种植前期投入较大,且水稻尚未成熟,暂时无力支付租金,但六、七月份后就可以收获水稻,卖稻还款。李玲认为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是“更优选项”,但案件涉及村民多、利益杂,调解难度大。一个月的时间里,李玲反复出入山间村寨,考察水稻生长情况,逐户走访,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细心开导,历经四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勐遮人民法庭服务的抵边村寨有21个,山高路远,公共交通条件较差,很多老百姓出门一趟到镇上要耗费大量时间。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争议较大。当事人来自抵边村寨,交通不便,李玲当即决定把法庭“搬”到寨子里。山路狭窄,车辆难行,李玲就带着书记员一步步爬上山去。针对纠纷的核心矛盾点,李玲不断调整调解思路和方案,认真核实茶树、香蕉等财产情况,公平分割双方财产和债务,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反复磋商,直到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巡回办案是很累,但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满意,心里就不觉得累了。” 

在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李玲不断尝试将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村规民约融入纠纷化解中,邀请当地有威望的长者(如“康朗”“龙巴头”等)一起用更加接地气、有温度的方式化解矛盾。

20224月,李玲到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自治乡某哈尼族寨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分歧较大,情绪都较为激动。为此,李玲采用“法官+‘龙巴头’+村干部”的工作模式进行调解,并邀请了1名人大代表到场。调解过程中,李玲将察“情”、找“点”、求“解”相结合,村干部和“龙巴头”则发挥熟悉民风、民情、民意的优势,与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进行拉家常式的调解,使原被告双方逐步消除敌对情绪,最终打开心结,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调解。

 

李玲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推进“法+N ”的多元解纷新模式,积极推动构建人民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农业、林业等各中心站所联调机制,实现辖区内简单纠纷由“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由“相关联调单位+司法确认化解”,努力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用实际行动把“如我在诉”的情怀理念浇灌到基层矛盾治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