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文河边上的听证会,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7

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到普文镇城子村委会曼么老寨对岩某某等5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在普文河下发禁渔通知后,岩某某等5人在普文河水域内采用禁用捕鱼工具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捕获鲤鱼、鲫鱼、鲇鱼等多种鱼类,破坏了鱼类产卵繁殖,影响了渔业资源保护,一定程度破坏了生态平衡。

早在2012年,农业部就公布了86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将普文河归类为普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普文镇人民政府也公布了关于禁止在普文河及支流非法捕捞和垂钓的通知。但有极少数人员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

为促使案件当事人由“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采取“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公开听证”的方式,以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基础,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对本案作出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意见。

同时为有效提升案件的宣传和警示效果,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公开听证会“搬”到案发地,并邀请案发地附近的村民现场旁听。

听证会上,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均保证不再犯相同的错误,会以自己为例向身边人宣传。同时,检察官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阐述非法捕捞水产品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发放宣传册,向村民宣传普文河禁渔的相关政策。

听证会结束后,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普文镇5家村委会(社区)“法治学堂”授牌,同时耐心解答村民现场提出的法律问题。此次公开听证会是授牌“法治学堂”的第一课,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为村民们带去更多的“法治大礼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