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 :李 燕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06

生活中总有很多难熬的时刻,总有令人难以抉择的瞬间,让我们犹豫、开始怀疑努力的意义,想要放弃。在面临重重困难时仍能坚持不懈的原因很多很多,在法院执行干警眼中,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险些被车祸毁灭的生活希望  

  2011年7月1日,对于玉某、玉某罕、玉某尖、邹某来说,这是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一场交通事故,玉某失去了丈夫,玉某罕、玉某尖失去了父亲岩某,邹某也在这场事故中受伤。  

  当天上午11时37分,杨某驾驶中型货车从嘎洒镇到勐龙镇拉矿,车辆行驶至景大公路超车时与对向驶来的由岩某驾驶的拉胶车(车上乘坐邹某)发生正面相撞,邹某受伤,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玉某、玉某罕、玉某尖经济损失人民币252808.90元,赔偿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11634.57元。

  判决生效后因杨某未履行以上义务,申请执行人玉某、玉某罕、玉某尖、邹某于2012年9月向景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肇事者杨某入狱服刑,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光阴如梭,转眼就7年,两受害者家庭因事故陷入困难,而杨某出狱后仍未主动履行义务。  

  2019年9月,景洪市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邹某的询问案件执行情况的电话,决定对该案恢复执行。不久后查询得知杨某银行账户内有存款99800元,市法院执行局当即予以冻结,并立即派干警前往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信用社扣划该笔存款。 

  当执行干警将款项发放给申请人时,邹某大为感动说道,“七年来无数次泪流满面,想过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但为了孩子,才坚强地面对生活,这几年过得很艰难,孩子本来考取省外大学却因家庭情况无奈选择了省内的大学。当我快被困难击垮时突然接到执行局金警官的电话,内心才感觉到了希望。真的非常感谢,虽然不是全部案款,但能解决当下的困难,但已经让我们全家都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法院没有忘记我们,我们心里万分感激,向金警官赠送锦旗表示一点心意。”  

  跨越艰难险阻,为群众排忧解难  

  申请人李某也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头部受到重创,现已无劳动能力,这对于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案件执行过程中,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白某履行案款,白某终于先行支付1万元,并作出赔付全部余款承诺。

  为了将执行案款准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执行局干警不顾路途崎岖、遥远,在山路上行驶了八九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位于普洱市墨江县孟弄乡富东村的李某家,将1万元案款交付到他手中。当看到申请执行人脸上的笑容时,一切路途的艰辛和身体上的疲劳在这一刻都化为干警们内心满满的喜悦。  

  在执行干警心中,执行案件无大小之分,一个个挑灯奋战的日夜,一次次曲折困难的执行历程,他们都在用默默的付出与执着背负着对法律的信仰和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司法为民,这是法院干警最朴素的想法,也是最崇高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