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多措并举“四字诀”,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样板”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26

“社区矫正”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需要进入监狱或看守所服刑改造,由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中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督促其改造的一种非监禁刑。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以“建、严、创、智”四字诀为要领,打造西双版纳社区矫正工作特色,全力维护社区矫正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建”字当头

强组织建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西双版纳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了州、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州、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全覆盖。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形成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队伍建设。州司法局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和选派警察下沉的方式,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各增配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同时,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案件评查、送教下基层等方式,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打造“六个过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未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严”字为标

树立“严”的标准。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层层落实信息化日核查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注重风险隐患排查,以“事故可防、隐患可除”的工作理念和有效举措,确保全州社区矫正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坚持“严”的基调。定期联合州、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创”字为基

汇聚“司法行政+社会力量”合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3名专职社工下沉到县(市)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五色教育”“个案帮扶”工作法,有效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联合有关部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力量下沉司法所开展教育帮扶活动,打造“专群结合”“共商共管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推动“教育内容+宣传载体”拓展。结合西双版纳州边境地区实际,通过手机APP、网络直播间”、集中教育等“线上+线下”模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家安全、交通安全、禁毒防艾等内容宣传教育。采取法律援助、就业指导培训、生活救助等措施,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扶,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智”字为核

深入调研“实地走”。深入调研各县(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情况和问题困难,州、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开展创建工作20235月,勐海“智慧矫正中心”通过验收,被省司法厅评定为优秀等次。推进工作“跨步走”。积极推动信息化联网工作,充分发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作用,认真梳理运行中存在问题,破解协同不畅问题,有效防止在交付环节发生脱管、漏管情况。截止目前,西双版纳州社区矫正平台数据录入率、完整率、网上协同案件率均达到99%以上,年内可实现全州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