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销毁涉案枪支和野生动物制品

作者 :吴冬毅 来源 :西双版纳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29

  9月19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在景洪市勐养镇公开销毁了一批涉案枪支和野生动物制品。

  此次公开销毁活动由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联合勐养、勐仑、布龙、纳板河等几个自然保护区派出所集中开展。当天,民警们在勐养镇拉开横幅,向当地群众展示了依法收缴的各类违法涉案枪支和野生动植物制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和相关的林业政策法规,现场向群众介绍了私藏枪支、违法狩猎的社会危害以及可能触犯的国家刑律和处罚标准,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枪爆物品。此次销毁的是2012年在林区依法收缴的339支涉案枪支、302副捕兽铁夹等,以及白鹇、果子狸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体13头(只),熊胆等各类野生动物内脏及肉类制品30余千克。现场群众在观看了枪支和血淋淋的野生动物死体后,纷纷表示将共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家园。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我州林区部分少数民族历来有持枪狩猎的习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威胁和隐患。自2011年全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以来,该局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主力军作用,大力实施林区警务战略,在全州80%的乡镇建立警务站,并配置警力,实现全州主要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和警力的全覆盖。同时,深化构建林区治安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的“三防”网络,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共查办各类涉林案件3496起,受理刑事案件445起,火灾案件68起,刑事案件侦破率和火案查处率均达到95%以上,收缴林木1040立方米、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43396件,收缴枪支1479支,恢复被非法侵占的林地20310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