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姜挖出土后遭“退货”?西定乡综治中心联动调解守护农户“姜”来
来源 :勐海县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8-28
采收旺季,勐海县西定乡姜农帕某(化名)却遇上了烦心事:已挖出的生姜遭收购方临时“退货”,交易被迫终止,受合同限制还无法自行售卖,眼看就要面临大额损失。接到诉求后,勐海县西定乡多部门联动调解,仅用不到一周时间就圆满化解了这场购销纠纷,切实守住了农户的“钱袋子”。
3月27日,勐海县西定乡某小组村民帕某与生姜收购商户达某约定开展生姜收购交易。帕某按照达某的要求,组织人员将生姜从田间挖出并完成装车,交易全程由达某方人员现场跟进,参与了生姜挖掘、装箱及质量验收全流程,当场确认货物质量、数量均无问题。然而第一批生姜交付完成后,达某(化名)方突然以“生姜个头小、存在碎姜”为由提出质量异议,要求退回已装车的生姜,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雪上加霜的是,纠纷发生时帕某已经从田间挖出了第二批生姜,原本准备继续交由达某收购。受矛盾影响,第二批生姜收购被迫搁置。这批生姜长期堆放于田间,若不能及时销售处置,极易腐烂变质,农户将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双方此前已签订生姜收购合同,明确约定帕某的生姜仅限销售给达某,若擅自对外售卖,需按照定金三倍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达某以生姜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帕某重新筛选合格生姜再开展收购。帕某则认为该诉求不合理、有失公平,提出自行处置剩余生姜,并要求达某正常履行第一批生姜的交易约定。双方诉求分歧巨大,初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勐海县西定乡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统筹乡司法所、村委会介入开展联合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逐一梳理案件事实,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责,为后续矛盾化解打下基础。
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4月1日,勐海县西定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分别对买卖双方进行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既向商户讲明现场验收完毕后再提出质量异议存在的法律风险,也向农户解读合同条款的约束效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商户经营成本与农产品易损耗的现实困境,摒弃对立情绪,理性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本次生姜收购事宜形成的合同关系;帕某支付的5000元定金归达某所有,作为纠纷一次性终结款项不予退还;尚未拉运的剩余生姜由帕某自行处置,无需承担剩余货物交付义务,达某不得再就本次收购事宜向帕某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当场签字确认,握手言和,一场眼看就要升级的购销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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