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强警示 警钟长鸣知敬畏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03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523,景洪市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到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在监狱管理人员的引导下,大家排列成整齐的方队,有序参观了服刑人员的出入监教育、配餐中心、劳动现场、监舍、文艺品展示等场所,通过管理人员现场讲解了解服刑人员学习、生活和改造情况。在“现身说法”环节,听取了职务犯罪在押服刑人员从自身出发,讲述从被党培养教育多年、受党和人民信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逐步坠入贪污腐败的深渊,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人生经历,剖析了自己的违法犯罪原因和给家庭带来的伤害。真实鲜活的案例、痛彻心扉的忏悔、渴望自由的眼神,犹如一针针强效的“防腐剂”,直击大家灵魂,为检察人员上了一堂深刻而又直观的警示教育课。

 

此次活动,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方式,沉浸式体验从“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的巨大反差,直击人心,触及灵魂,也警示大家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参观结束后,检察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镜鉴,以案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下一步,景洪市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在原原本本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改进作风,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