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琪”乐陶陶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16

陶琪仙,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在勐腊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磨憨人民法庭、立案庭、民二庭等部门负责工作。无论在任何岗位中,她都认真负责,勤奋踏实,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历年来的磨炼使她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2008年,陶琪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由一名司法警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本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她认真履行法官职责。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她勤于思索,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理论素养。

2011年7月,陶琪仙被任命为磨憨人民法庭庭长,在人少事多、法官短缺的情况下,她认真学习,更加注重平时的学习和积累,密切注意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了解立法动态。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她都会第一时间学习和领会,灵活运用到审判业务中。

法庭工作期间,陶琪仙秉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服务宗旨,带领全庭干警坚持开展巡回办案,进村入寨进行法治宣传,为法庭各项工作默默耕耘。

做一名优秀的法官

2009年,陶琪仙参与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从最初的案件清查梳理到最后总结,对勐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3000件执行案件逐案进行梳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她利用休息时间对未执行到位案件清理后登记造册,清理出1080件未执行到位案件,分片分组进行执行,对每阶段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汇总、统计上报。

活动结束后,陶琪仙再次对1080件执行案件逐案进行翻阅,统计执行进展情况及执行结果,仅用7天时间就将全部案件执行情况登记完毕,为后续查阅做好记录。因为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成绩突出,她被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

2015年底,因先心病房缺,陶琪仙做了开胸手术。2016年初,大病初愈的她就忙碌在审判岗位上,负责民事审判二庭的工作。当年10月通过遴选成为勐腊县法院第一批入额法官到2019年负责民二庭工作期间,她共审理民商事案件444件,结案408件,并带领民二庭全体干警审理案件1429件,结案1389件,结案率97%。

2018年,在扶贫攻坚及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陶琪仙还参与到执行攻坚工作中,与同事协助执行局整理归档执行卷宗577件。期间,她在骶椎骨折情况下没有过请一天假,坚持工作,连续两个月“五加二”“白加黑”的加班加点,按期完成了工作任务。

陶琪仙于2012年被勐腊县团委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13年被西双版纳州团委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14年先后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全州法院优秀法官,其负责的民二庭在2017年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其被授予“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

陶琪仙的父亲也是一名法院工作者,她选择成为法院队伍中的一员,也是受父亲的影响。多年来,陶琪仙谨记父亲的教诲,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她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恪守职业道德,捍卫法律尊严,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从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副院长,一路走来,陶琪仙一步一个脚印,洒下了无数的心血和汗水。20余年的法院工作中,她一直把每一个案件当作大案要案来办理。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经验的积累,无论面对什么类型的案件,她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坚持最初的情怀,为自己从事的审判事业付出青春,为自己所爱的审判事业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