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政法机关: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来源 :景洪市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12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法机关全力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职责,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有力服务保障“六保”“六稳”,为景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动力、添活力、聚合力。

坚决扛牢“保一方平安”职责

稳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景洪市政法机关当好了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社会大局。2021年景洪市安全感满意度为92.26%,在全省129个县(市)中排名40位,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治理基础。

确保政治更加安全

景洪市政法各机关把防范化解各类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防范敌对势力进行蛊惑煽动、渗透破坏等活动,持续整治非法传教活动和强化反间防谍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打击邪教整治行动,加大教育转化管控力度,确保重点人员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加大反恐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反恐防范措施,开展反恐应急演练,提高源头预防化解暴恐活动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确保社会更加安定

重点聚焦阶段性、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统筹谋划部署,不定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着力在提前干预、减少发案上下功夫。

提升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效能,纵深推进打击整治“赌毒枪恐”及偷越国(边)境等突出违法犯罪,大力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目前未发生境外疫情输入事件,以边境安全稳定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

以系列平安创建为抓手,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化解、重点地区人员管控等,打造了告庄、曼斗和勐罕镇3个平安创建特色品牌典型,逐渐形成积小安聚大安,共创平安的新格局,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确保人民更加安宁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四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信访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早、处理在小。

认真落实领导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做好积案的化解攻坚,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发生。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加大线索核查,强化重点案件攻坚,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职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景洪市政法机关立足职责职能,聚焦依法保障力度、法治服务精度、释放法治服务温度、拓展法治服务深度,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加大依法保障力度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截至目前,开展涉企案卷宗评查100件。

政法机关重点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等涉企违法犯罪进行打击,深入整治金融、市场流通等涉企重点行业领域乱象。2022年以来,景洪市公安局受理涉企案件18起,立案14起,破获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达4.75亿余元(立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万余元,依法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聚焦法治服务精度

建立“法治体检”制度,开展企业走访,利用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零距离、普惠性、公益性法律服务。

主动接受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审判、微信多元诉前调解等,提供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

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快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为企业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释放法治服务温度

主动回应企业要求,先后出台《景洪市公安局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三十六条措施》《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措施》等文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下功夫,对全市41个部门48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28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法定精简及结果公示,免除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以外的报件,为每个审批事项“瘦身”,审批流程运转更加高效。

坚持效率优先,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对涉企的商事纠纷的适用率,最大限度缩短涉企案件办理周期,为企业提供更加贴心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

拓展法治服务深度

积极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结合涉案企业实际,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避免因为办案简单化或者方式粗暴化导致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深化以案促改,突出正面典型案例的正向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涉企涉商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商事、金融等领域纠纷化解工作,提升涉企涉商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景洪市政法机关将用法治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各类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为景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