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全州法院推选精品文书
作者 :喻莉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07
为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今年6月至11月期间,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全州法院开展推选精品文书活动。
活动历时五个月,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业务庭以自评自选的方式推荐报送了38篇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文书参加评选。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州法院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法院精品文书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文书结构的合理性、用语的规范性、事实认定的清晰性、证据的详实性、说理的透彻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方面对参评文书进行了严格评审。经过层层筛选,评选小组一致评选出景洪市法院(2015)景民二初字第6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以及中院(2015)西刑终字第1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罕某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一案刑事裁定书为全州法院的精品文书。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对今后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活动历时五个月,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业务庭以自评自选的方式推荐报送了38篇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文书参加评选。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州法院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法院精品文书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文书结构的合理性、用语的规范性、事实认定的清晰性、证据的详实性、说理的透彻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方面对参评文书进行了严格评审。经过层层筛选,评选小组一致评选出景洪市法院(2015)景民二初字第6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以及中院(2015)西刑终字第1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罕某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一案刑事裁定书为全州法院的精品文书。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对今后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