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07

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8]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西双版纳州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州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部署,加强政法各部门思想政治建设,把握政治方向;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社管综治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工作;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正科

2、政治部(正科)。

3、执法监督室(正科级)。

4、协调科(正科级)。

5、综治科正科级

6、稳定科正科级

7、综合科(指导协调科,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州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主线,着力深化平安、法治西双版纳建设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突出边境管理、安保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全力保稳定、促发展,确保了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西双版纳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标准,结合州委政法委人员和车辆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二是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注重年度预算和年度任务的结合。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财务总收入43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437.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59万元(本级财力437.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主要反映部门基本支出((含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7.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437.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48.58万元,减少36.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1、2013101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86.4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1.81万元,增长35.77%,增长原因是:一是根据工资相关文件,调增了改革性补贴;二是由于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2、2013101商品服务和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1.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省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8万元,比2017年减少3.12万元,下降70.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需采购。具体预算情况如下:采购碎纸机1台0.08万元,计算机2台0.8万元,办公家具2个0.1万元,印刷品1批0.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委政法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0,与上年增加101.81万元,增长35.77%,增长原因:一是工资改革,调增了改革性补贴标准;二是由于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增加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0%。与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4.49%增长的原因主要由于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增加人均公用经费2.13万元,与上年人均2.04万元增加4.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51.18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4.49%增长的原因主要由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由于出国(境)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7年持平;运行费10万元,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州、法学会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持平的原因主要是车辆老化,修理费相应增加;油价上涨,燃料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万元,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各类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