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8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6.4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6%,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附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20

16.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0

6.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1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0

1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