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 费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1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60%,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附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xls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