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评组专项检查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
作者 :肖凯雄 来源 :州综治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8
近日,以省综治办余伟军调研员为组长的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考评组对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考评。
省考评组先后深入景洪市民族中学、景洪市三叶社区实地查看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检查按照《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考评试行办法》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考评中,考评组对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景洪市行动迅速,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同时,考评组对景洪市下步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自2014年底以来,景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保护在先的原则,形成多部门共同关心、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一是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认真贯彻执行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景洪市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县市,及时成立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制定了《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实施方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项目实施工作步骤,市综治委每年拨付五万元作为工作经费,确保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自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州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的意识。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家保安员资格培训班。四是加强保护,维护权益。景洪市综治办、关保办、关工委、公安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下,坚持做到认真对待未成年人学生及其家长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未成年人受侵犯案件。考虑到大部分触法未成年人多是单亲家庭子女或是留守儿童,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对在校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及贫困生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以进一步加大对他们的关爱和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