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景洪市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2
强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景洪市委、市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景洪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各乡镇、街道,各部委办局,各农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普法领导及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应的五年规划,形成了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
强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延伸。一是围绕服务经济较快发展开展法治宣传。始终把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要务和首要目标,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为指导,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宣传队伍及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七进 推进依法治国”等主题活动,主动对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贴近宣传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共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13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4.86万份(册),受教育人数达6.76万余人次。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纽带作用,发放《法律援助手册》,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努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是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多部门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走边关、中缅联合扫毒专项行动等专题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以及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组织开展“依法信访”、“建设法治景洪构建和谐傣乡”、“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制发《关于开展“法制走边关”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以“加强边境治安稳定 促进边民平安和谐”为主题的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边境和谐稳定。开展各类“法治走边关”专题宣传10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人次。
抓重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效果显著提升。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公务员这一“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坚持把法治培训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五年来,共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班共计123期,累计共有13375人次参训,参训率达100%。二是抓实青少年这一“重点对象”。紧紧抓住课堂教育这个主渠道,开齐、开足法制课,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建立健全了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聘请了83名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和“法制讲座”活动。五年来,共举办法制讲座57期,受教育师生达66400余人。三是抓实农民、农民工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开展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方式,向广大群众发放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及解答法律咨询。以抓实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法治培训,深入开展专项普法。累计举办“两委”干部培训班和各类讲座28期,组织培训4876人次。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法律援助讲座等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学法途径,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制发《景洪市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创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支撑力。一是结合“精神文明、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全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面达100%。同时,在10个乡镇共设立10个法制辅导站,85个村法律阅览室,48支法制宣传队伍,52所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81个,265名村民法制宣讲员;在傣江南建立32块普法专栏。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14个社区都建立了法律图书室,设置法制宣传栏14个,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队伍为主体成立了14支法制宣传队伍,共有1715名普法志愿者。二是以创建“全国优秀平安市”,争创“长安杯”为载体,整合普法资源,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3.15”、“6.26”、“12.1”和“12.4”等法定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五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488场次,受教育人数累计达199680人次。三是以“法律进佛寺”为载体,突出僧侣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曼春满佛寺成立了“普法志愿者”培训中心,并聘请了184名普法志愿者,组成了“僧侣普法队”。共举办禁毒学习班及法律进佛寺骨干培训班29期,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5000余份,法律宣传册730余册。四是加强媒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法制栏目《乡村法制》,并深入村寨开展文艺演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各职能部门利用政务网开设法律法规专栏,及时更换法律知识。
抓创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结合“法治景洪、平安景洪”创建,制发《景洪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景洪市法治市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以及《争创先进平安乡镇(街道)、先进平安农场、先进平安行业系统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同时,制发《景洪市“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法治企业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共创建10个平安乡镇、1个平安街道、96个平安村委会(社区)、218个平安单位;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各1个,州级民主法治村11个、民主法治社区4个。